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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全面实行扫描车牌号为燃气车辆进行加气

2025-10-24 16:18| 发布者: 新闻中心| 查看: 130732| 评论: 0

摘要: 自11月1日起,新疆车用气瓶将全部实现扫描车牌号的方式为燃气车辆进行加气,同时停用现有全部电子标签和站长卡,全面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。
   

    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索蓉芝报道)11月23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自11月1日起,新疆车用气瓶将全部实现扫描车牌号的方式为燃气车辆进行加气,同时停用现有全部电子标签和站长卡,全面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。

  今年6月,自治区市场监管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《加快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》,以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和兵团特种设备监管系统为基础,围绕“一库两平台”(使用登记数据库、气瓶检验信息平台、气瓶充装信息平台)展开深度融合建设,实现在用车用气瓶、液化石油气瓶、工业气瓶等全流程信息化追溯管理,全面提升新疆气瓶信息化管理水平。

  据了解,新疆高标准建设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数据库,疆内车辆信息与车用气瓶登记信息不相符的情况,将无法进入加气站进行加气。需要广大燃气车主核对相关信息,及时到车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更正。

  目前,全疆近75%加气站已完成自治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升级,燃气车辆进入加气站需要扫描车牌号识别车用气瓶的登记状态、定期检验情况等,在充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,对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气瓶进行加气。未登记、未检验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将无法加气。

  同时,新疆全面推进气瓶检验机构信息化建设,全疆90余家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完成信息化建设,采用“物联网+AI”方式自动采集检验数据,规范检验行为,统一出具检验报告。车主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检验报告上的二维码查看气瓶检验的情况,公开检验全过程,兵地气瓶检验信息互认互通。

  4个多月来,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每个车用气瓶充装站张贴《温馨提示》,宣传自治区气瓶检验信息平台功能,并引导车主合法使用车用气瓶,及时拆除非法加装的车用气瓶,并交由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。

  针对国内其他省区市车主,扫描车辆车牌后,充装站作业人员需在监管系统中录入气瓶使用登记信息和检验信息,车主需随车携带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及气瓶定期检验报告。若无法提供上述资料,作业人员可在系统中录入车主手机号,通过短信提醒车主及时回车辆登记地办理气瓶使用登记,或到检验机构完成定期检验,录入手机号后可临时加气。

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气瓶追溯体系全面升级,是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的重要举措。升级后,新疆气瓶监管将实现从“人工管控”到“智慧预警”的跨越,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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